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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狗肉节:你同意“全国禁食狗肉”吗?请谈谈自己的观点?
编辑:sqxzgg时间:2022-06-07来源:人人爱宠物网

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金华狗肉节。

金华狗肉节:你同意“全国禁食狗肉”吗?请谈谈自己的观点?

首先申明金华狗肉节:我不喜欢养狗,也不喜欢吃狗肉。但我觉得“全国禁食狗肉”是不是有点太过了?

金华狗肉节:你同意“全国禁食狗肉”吗?请谈谈自己的观点?

我不知道狗金华狗肉节、猫与其它猪、羊牛、有什么地位上的不同?只因为一些人家养狗就制定出“禁食狗肉”的法律条款吗?在农村、牧场猪、羊、牛不也是家家养吗?那就都不吃了吗?

金华狗肉节:你同意“全国禁食狗肉”吗?请谈谈自己的观点?

有人说金华狗肉节,制定这种法律是为了限制偷狗的。诚然,偷狗是违法的,可是偷什么动物不是违法的呢?!城市中养狗的多,偷狗的也多,可以制定禁止偷狗的法律法规,但不能禁止人家食用狗肉啊!如果他明知狗是偷来的还卖、还吃,那当然也是违法的,应该惩罚!如果有人专门养殖食用狗呢?这跟专门养殖猪、羊、牛不是一样吗?你也禁止啊?是不是太武断了?

有人说狗是人类的朋友。是的金华狗肉节!人与任何动物都是和睦相处的。它们都是人类的朋友,如:猪、羊、牛、驴等不都是人类的朋友吗?而且有的还为人类做出了杰出的贡献,如牛驴等,那你也规定不许吃牛肉、驴肉吗?

还有的上升到道德层面,什么人类文明层面来谈这个问题,是不是有点太牵强了?

我认为偷狗是一种罪责,跟偷猪、偷羊、偷牛一样,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的,应该有法律条款来制裁。但不应该禁食狗肉。应该鼓励一些人士大力养殖食用狗。培育食用狗的新品种,来满足爱食用狗肉人士的需求。对偷窃之徒要严惩不贷。

吃狗肉上升不到道德层面,更与人类文明毫无关系。狗对人类的贡献,并不是太大,它与牛和驴比起来差远了!还有人说,狗通人性。那牛和驴帮人耕地、拉车,哪个不通人性呢?哪个的贡献不比狗大?是不是人类也都该讲讲人性,报报恩情,就都不要食用了呢?

制定法律法规非同小事,应该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基本的事实为依据,不能只考虑一小部分人的利益。养狗的人家相对来说也不是绝对多数。

我认为,不喜欢养狗的人不要反对人家养狗,养狗的人也不要反对人家食用狗肉,人人都有养狗的权利和自由,人人也都有食用狗肉的权利和自由!这就是世界,世界本来就是矛盾的、对立的,但也是能和谐相处的!

总之,我认为禁止食用狗肉令是错误的,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禁止!希望能给他们自由,各自安好!

为什么狗肉上不了宴席?是否有典故?希望详细点的?

这句话是满族人说的,而不是汉人,事实上,汉人是吃狗肉的,而且把它当做六畜(也作五畜)之一,各朝也有记录狗与其食用的文字记载

马牛羊,鸡犬豕。此六畜,人所饲 —— 《三字经》

犬肉味咸温,无毒,安脏,补绝伤,益阳道,补血脉,厚肠胃,实下焦,填精髓

——《饮膳正要》

狗,叩也。吠声有节,如叩物也。或云为物苟且,故谓之狗,韩非云“蝇营狗苟”是矣。卷尾有悬蹄者为犬,犬字象形,故孔子曰∶视犬字如画狗。齐人名地羊。俗又讳之以龙,称狗有乌龙、白龙之号 —— 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

远在3000年前的周代,狗肉不但是天子宴待宾客的必备之物(作为“御席八珍”之一),还是宫廷祀奉祖先的重要祭品。

然而,并不是每次祭祀都能弄到狗肉,于是,古人便采取了变通的办法,用草编一只狗来代替,这就是挂刍狗代羹献的来历。因为有了刍狗,这样,穷苦人家也能从容祭祖。如此流俗,在民间一直保留

结刍为狗,用之祭祀,既毕事则弃而践之 —— 魏源《老子本义》

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——《寡人之于国也》

而在1600年前,魏晋南北朝时期,狗肴的崇高地位一落千丈。北方游牧民族入立中原,他们因为狗是猎具和守护主人的一切,对狗非常敬重,也就忌食狗肉,狗肴渐渐从人们的餐桌上销声匿迹。时至公元12世纪初宋代崇宁年间,由于禁止杀狗,狗肴一度绝迹。

“崇宁初,范致虚上言,十二宫神,狗居戌位,为陛下本命,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宜行禁止。 "

—— 【南宋】朱弁《曲洧旧闻》

就这样,迷信自己属相为狗的宋微宗赵佶,怕他的本命狗年倒霉,当即下了一道护狗令:严禁宰杀!

再到后来明清时期,不吃狗肉满清势力逐渐强盛,而狗肉,就更不得食用了

相传,明朝万历年间,占卜术士说,东北将出现脚踏七星的混龙。朝廷密令辽东总兵李成梁将其缉拿归案。于是差兵遣将,四处询查。一天,李总兵洗脚时,沾沾自喜地说:“我全凭脚下三个痦子走红运,做大官。”给总兵当差的小罕(努尔哈赤的小名)在一旁天真地说:“大人三颗是黑的,我脚下长的七颗是红的。”李成梁看了,果真不假,惊视小罕,心想:“这正是朝廷要缉拿的一条混龙。”他连夜造木笼囚车,准备送京请赏。出身贫寒的总兵小妾喜兰得知此事,不忍小罕受害,夜深人静时牵出两匹骏马,并手持出城令箭,让小罕和同伴王杲逃生。小罕和王杲拼命奔逃,不料,马累死于荒野,王杲和小罕分道逃窜。王杲置靴于路,诱乱误追,待天明逼近时,王杲吊死在树上。李总兵见不是小罕,便折路再追。小罕见兵追来,急钻苇丛,明军搜寻不见,便放火烧苇。此时,跟随小罕多年的大黄狗跳进水里,水淋全身,在小罕身旁打滚,熄灭了大火,然而黄狗累死了。正当明兵前来搜查时,一群乌鸦铺天盖地落在小罕身上,追兵以为是乌鸦叼啄死尸,于是憨王得救了。满族崇敬自己的民族英雄,所以这个传说在满族中有口皆碑,演绎成禁食狗肉的理由。实际上,狗是满族狩猎中的忠实助手,满族爱狗心理是长期在狩猎中形成的。不少关内重要城镇驻防的满洲八旗,如杭州旗营、成都满城的满族,虽然离开故土几百年了,但不食狗肉的禁忌却一直谨遵未改。

至于宗教方面的原因,据考,古代食狗之风衰落,以至后来的狗肉不上大席,和佛教的传入有关。

1 400年前南北朝时,佛教盛行各地,佛家认为狗肉为污秽不洁之物,不可食用;在南梁,朝廷曾公开宣布禁食狗肉。道教的信徒也宣称:“以犬为地厌,不食之”。这些社会背景,也都大大降低了狗肉的食用地位。兄弟民族之中,不但信仰佛教的人不吃狗肉,有些民族世代相传都崇拜狗而禁绝食狗,如瑶族、畲族、拉祜族等。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、维吾尔族等兄弟民族,均忌狗肉。因此,历史上相当长的时间内,狗肉入肴的空间太小,别说想让狗肉上大席了,它在人们的日常饮食生活中,只能偷偷摸摸地食用。